急!!治安处罚是否适当? 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23:44:07
两人因平日的隔阂,甲还叫了他家里的一群人殴打乙。此后,两人口头冲突不断,前几天,两人在某地方偶遇,因嘴角,打成一团,其中,甲将乙脖子多处,弄成皮外伤(乙后被行政拘留,且拘留后5天后仍然有疤痕);旁边没有人证明两人谁先动手。后来了劝架的人,将两人隔离,两人在挣扎中,继续口角,但乙从劝架的人手里松开,乙用石块将甲头弄破,后缝了三针,无脑组织损伤。但甲打110,将乙弄到派出所,派出所了解情况后,将乙放出。后甲方找人,向派出所施加压力,第二天将乙处于10天拘留。
问:甲是否也应该同时拘留?
打完架后,甲到乙门口,继续闹。乙不理睬,后去县人民医院住院,第二天自做主张,找派出所和村治保主任,转院到50-60公里外的市人民医院,检查仍然是普通颅外商,甲称头痛,仍然住院治疗,而且可能继续。
问:因依就近治疗的原则,县人民医院完全有能力治疗。转院是否恰当?
属于互殴,最后赔偿,是否可以以甲违反就近治疗的原则,未经过县医院同意;小病大养;互殴,各自承担部分责任。来协商赔偿的问题。
谢谢!!
赔偿该分担多大的比例

1、双方属互殴行为,应看谁的危害更大一些,按你说讲,甲也存在过错,应负责任。
2、转院是不恰当的,但他不论去几个医院,法律只支持就近的有治疗能力的医院。
3、赔偿分担的比例不好断言。这里涉及公安机关的认定。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基本可以肯定甲是无赖型。这种人最奸。贱人一个。
建议,不要理睬他。
因为,一,互殴是双方都有责任。
二,他私自转院,是没有理由的。这在我过法律是有法可依的。
第三,乙也受伤。且行政拘留。这样的处罚已经很重。
如他硬来。你可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