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9:02:39
老婆家的房子问题已经纠缠了好多年了,因为和邻居有争议所以大队里一直没有给房产证,因为农村办证必须四面邻居都签字,(只有一个邻居不签)现在他们大队里有证明还有村里村民的签字都能证明房是他家的,找大队和镇里管房产的都不给证,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麻烦有经验和各位律师老师们给出出点子。通过法律前期需准备什么?注意什么?家在北京顺义

1、不是“农村办证必须四面邻居都签字”:实际情况应是,四面邻居签字只是证明同意房屋的四至清晰,如果有一方邻居不签字,就说明房屋四至中有一方边界不清,对于边界不清的宅基地,是无法发证的。

2、宅基证不是由房管局发放,而是要镇政府批准后由区政府发放。

3、你的情况:
(1)应首先由村里、镇里解决与不签字邻居的边界划分问题,解决后才可以向村里、镇里要求发证。不解决这个问题,你们起诉后法院也不会受理,因为划分边界不是法院的管辖范围。
(2)如果村里解决不了,就坚决要求镇里解决,不给解决就到区政府信访办上访。
(3)国土资源部于2008年7月份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http://www.ehomeday.com/news/2008-7/200871591746.htm,要求“各地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进行部署”,全国“2009年底前完成宅基地发证”,并且其中有一条就是“及时调处争议宅基地 ”,你们应抓住这个时机,及时向镇土管员、区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发放宅基证。

邻居签字是哪个部门规定的?村委会吗?那是无效的。

镇里再不管就向镇里申请行政复议?复议依旧不批准的,持复议决定书向法院起诉,告镇房管局不作为,(就是应该给你办产权证而无正当理由不给办理)法院做出判决后,其必须依法执行了。

顺义的案件应向顺义区法院起诉,对判决不服的,向市中院(方庄)提出上诉。
估计不会到上诉那么复杂。案情清楚,不办证没有法律依据。

我查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条例以及土地管理法以及房地产登记办法,没有规定办理产权证要邻居签字的阿。显然当地房管部门存在行政过错。

建议你向该房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房管局依法为当事人办理产权证。

行政复议注意的是你要坚定立场,对方行为就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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