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贵州茅台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大概计算过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44:09
贵州茅台07年营业收入7,237,430,747 元,营业税金及附加是604,078,928
元。白酒的消费税是20%及0.5元/500克,请问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怎么计算出来的?谢谢。
为什么我算出来消费税比营业税金附加还多?我知道正确结果是消费税434,757,699元,但我怎么算的不是这个数?另外,茅台销售的酒的吨数应该不超过1万吨。如果算不出消费税,请说明原因。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2001〕84号)中(二)规定: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中,粮食白酒、薯类白酒计税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条例》规定的实行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自2001年5月、6月起,分别对酒、烟采用从价与从量混合征收消费税的计税办法。由于从量计征以应税消费品的数量为计税依据,与应税消费品价格的高低没有关系,因此,计算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时,暂不考虑从量计征的消费税税额。

然后,还包括城维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我刚刚也是算出了报表的两倍多……不知道怎么办额……

难度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