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在的劳动法和我辞职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4:34:41
我是08.7月份签的合同,现在想辞职,由于新的劳动法规定要提前30天打书面报告,我想问下,如果我直接辞职会有什么后果嘛?
我签的3年合同,也没有什么培训一类的,合同上也没提出违约应该赔偿的条款,只是说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现在只做了3个月,就这样直接辞职要付什么后果不?

辞职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是法定的程序要求。一般辞职没有什么法律后果,但是如果你就职时接受过专业培训,或签订的合同里有竟业条款,用人单位可能要你赔偿。如果你不提前通知辞职,单位遭受损失,你要负法律责任。

按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谓解除劳动合同后.就意味着你们今后没有任何瓜葛.所以你想再去要求对方什么什么你就毫无理由了

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理论上单位有权要求你赔偿损失,但实践上一般上不会有什么后果,法院不会支持,我今年有几个案子已经验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