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发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41:05
我所就职是私人健身单位,本来我应聘的是前台,后因未装修好·就暂时干会籍顾问,9月6日-11月4日一直在岗 11月4日我问能否转前台·领导说前台人差不多了··我就请求辞职·我说以书面的形式请辞·领导说不用了··让我5号 就可以不用去了 本来6号该发上月的工资··他们说公司规定离职人员,当月工资下月发,可是10月份工资跟11月工资有什么关系?然后我说呢我就不辞职了 先打书面报告然后到了月底在离职,领导就说 本来就准备这几天开除我的··我一直以来工作态度认真,和同事关系都很不错,业绩也很好·一直很努力,他们这样说话太让人寒心了··呢就当你们开除我,呢就一次性付完我的工资就可以了·他们就说事总公司规定到12月才发我所有的工资··这样合理吗?而且我的客户资料 等等能证明我工资的相关资料都被公司回收,12月他们说多少 我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支付员工的工资,你们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而且好像你们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吧,你到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吧,祝你好运!

不用急,不是说他们想怎样就怎样的,不合理就不要签收工资条,然后保留你手上的所有在职材料到劳动站立案.

砸他们家玻璃!

找劳动部门帮你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