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的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54:50
A有500万的遗产,有一儿子,一女儿,女儿已经出嫁15年,平时也没有瞻养老人。问她有权利分到遗产吗?
如果老人没有立遗嘱,而她要求继承一半遗产,在法律上会支持吗?

如果老人留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
如果老人未立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儿子和女儿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都是老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据此规定,女儿有扶养能力而不尽扶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应当少分或部分遗产。
儿子若主张女儿少分或不分遗产,应当证明女儿未尽扶养义务。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这一儿一女都有法定继承权。
一般尽赡养义务多的可要求多分。

有遗嘱按照遗嘱,没有按照法定继承,儿女都有继承权。
女儿可以适当少分。

有遗嘱按遗嘱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这一儿一女都有法定继承权。
一般尽赡养义务多的可要求多分

完全同意杨文战 的看法- 民商法 11

法律规定,老人需要赡养而主动拒绝赡养的,可以少分遗产。但是象本案这种情况,还不能取消他的继承资格。
法院一般会一人一半。

如果没有遗嘱,那么按照我国在法定继承上的有关规定,儿子、女儿具有继承权,但由于女儿平时也没有瞻养老人,所以儿子可以要求法院多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