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剩下的债务会不会让股东来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1:19:39

首先一点,要看你所说的“公司”是属于法律上的还是大家普遍认识的。
如果是法律上的公司,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以其本身的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因此如果当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导致破产,当法院宣布破产执行结束后仍然没有得到受偿的部分债权也不可以由股东来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股东明显抽离公司资金等违法行为。
如果是一般认识上的公司,可能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合伙性质的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如果是这种“公司”,当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由于合伙人是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剩下的债务,应当由合伙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