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援助 劳支合同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49:52
事件陈述:
本人于今年7月份进入我们当地的一家公司工作。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也没有跟我签合同,直到10月底的时候,公司经理把我和另一同事(进公司7个月了没签合同)叫进去,说劝退我们两个,还说公司会补偿我们一个月工资(11.10工资会打到我们卡上)。请问大家,依照劳动法,我应该怎么办~????

第一,公司与你规定试用期两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需与你签订一年到三年的劳动合同,且需要在工作后(不论是否为试用期)一个月内签订,如果不签订,则从工作之日的第二个月起到10月底的工资全是双倍工资,即从8月×号(因为没有提供具体日期)到10月底,你的工资全是双倍。
第二,公司以何种理由劝退?劝你自动辞职?你已经转正,所以公司应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未提前三十天,则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另外,建议,千万不要写辞职信,辞退和辞职是不同的。
第三,你工作未满半年,所以用人单位需支付你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半个月工资的计算方法:
7、8、9、10月4个月的工资相加所得工资总额除以4为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再除以2,则为你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如果公司能达到你的个人要求的数额,或者相差不多,则建议不采取仲裁的方式,如果公司坚持只支付1个月,则去仲裁。
第五,你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
第六,现在搜集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表、工作证、有公司章和自己签名的文件等。

总结,如果你是7月1号进入公司,则公司单方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除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的代通知金外你总共可以获得三个半月工资
如果不是7月1号,依我推算,你也应该至少能得到3个月的工资。

依据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应该8-10月份给你双倍的工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