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进来帮我解决下,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4:26:16
1、有限公司注销之后,债务还需要偿还履行吗?我欠债之后,债主起诉到了法院,我现在只有唯一居住的房子,法院会查封拍卖吗? 2、如果我把房子过给我儿子的话,我儿子是成年人,有工作,这样的话法院会拍卖我儿子的房子吗?还有,如果(有限)公司注销后,欠债是否用终身偿还?

新公司法 第二十条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