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向老板要求赔偿我双倍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17:40:16
我所在的工厂为私营企业,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在入厂时厂方没要求和我签定劳动和同,更没有给我交任何保险,自08年1月到厂

方宣布破产没有给我开过工资,都是我找老板现支现用。从08年9月5日工厂停产给我放假,并承诺放假期间也照常开工资,08年10月

4日工厂通知我破产。除去我向老板支的5000元,从年初到工厂破产还欠我工资6500多元(其中包括了08年5月份15天每天4小时的加

班费和放假期间的老板承诺的工资,我的工资按每天60元计算的)我想咨询一下律师:我可不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我可以要求哪些赔

偿?俱体详细的说一下?不专业的不要回话!!!

1.你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2.赔偿的问题。
首先,你所在的工厂没有和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工厂主张自08年2月1日到你们终止劳动关系这个期间的双倍工资。
第二,你有权向工厂主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特点说明: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来说,以上是专业人士的观点。
对于劳动专业律师来说,以上观点不专业。
如想知道更专业的观点,建议打我所电话找劳动部的律师咨询,是免费的啊。010-84417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