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增值税发票弄过期未抵扣,公司可以起诉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2:24:27
我以前是公司的采购人员,因个人疏忽,90天内忘记将总税金4万多块的增值税发票拿去抵扣了,在公司未发现之前,我已经辞职了,公司还可以起诉我吗?或者说会不会找我麻烦
我号码都换了,公司基本上找不到我了
楼下几位搞错了,税金4万多,发票的金额就是28万多了。不过是好几家公司的发票,不是一家的

公司找不到你怎么起诉你。没法调查。在那个环节少了的也不知道。他要能证明你没有把这些发票给公司。这个又不能缺席审判的。

你也太马虎了。
正常情况你是要承担责任的,需要部分赔偿的。

连人都找不到你了,怎么会起诉?放心吧,不会有什么麻烦。
公司认倒楣就算完了。

这个不好说。

如果,您的公司非要追的话,

这个由于您的过失,您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4万元的发票,税款不过5800元,还不够麻烦的。放心吧,没有事的。
这个是职务行为,你只要离职时交接清楚就可以了。

呵,应该会找你问问,或者会让你赔偿之类的,基本不会起诉你

不用担心,这种情况不会有事的,如果要追究责任,首先应该是财务人员的责任,因为他们做账的时候知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拿做账联做账,但是没有看到抵扣联,而且事后没有找当事人问清楚情况。所以主要责任在于财务,要是找到你,你就可以说,我不知道那个是干什么用的,做账联已经给财务了,财务也没有说什么不对啊。
但是以后还是多注意下,毕竟能给公司省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