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请教大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9:28:01
事情发生在小区内,前面的事也就不说了,对方先动的手,现在他受的伤比我严重,都是用拳脚打的,没用家伙,都是外伤,应该怎么处理。谢谢!

从法律上说,自卫是在对方对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实际的迫切的威胁的时候,才可以实施适当的方式阻止对方对自己造成损害,而不是报复。

比如对方打你的时候,你可以采取躲避或者限制对方行动的手段阻止对方对你的伤害,但是如果对方已经动手伤害了你,你超出必要限度对对方进行攻击,甚至在对方攻击完毕后,出于报复而还击并且撕打,这样就不是自卫了,而是斗殴。

你的情况在法律上,两者都有过错的,而且很大程度上是依照对方的损害情况来划分责任。如果彼此在轻伤以下,可以是一般的治安案件,主要后果是互相赔偿损失,但是轻伤以上可以构成刑事犯罪了,所以个人认为能够双方调解各自承担责任会比较好,毕竟从伤势上看对你不太有利,至于其他细节,我不太了解,所以给不了其他建议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个事限定在民事纠纷里,不转化为刑事案件(因为都受伤了,报了案就是刑事了)。大家都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虽然是他先动的手,但是他伤的比你重,那你就主动点,说点好话矮不了人,他要是花的医疗费比你多你就主动赔偿点,这样息事宁人的态度和结果是我们都希望看到的。

轻微的话就是个治安案件,根据双方过错赔偿啊,不然就治安拘留几天或是治安处罚。

双都动了 手,就是双方都有责任了!

谁打过.谁挨咯
是他先动手的
他挨打嘛
也是活该的咯
你是属于自卫的
又不是你先动手的
毕竟谁都不可能让他白白的站在那里打的

如果轻伤以下,可以作为民事侵权案件来解决;性质可以初步认定为互殴,但如果你有充分证据证明正当防卫除外;可报警,也可直接去法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