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大虾,评定工伤伤残等级的程序是什么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09:42
我是刚接手我们单位(劳务公司)的行政工作的,工伤保险这一块很烂,所以遇到了这样的事:该员工在2008年4月26日凌晨在建筑工地施工受伤,伤的特别严重,左手臂几乎残废,本来想截肢的,但当事人是18岁的小男孩,花了不少钱才保住了左手臂。但是在我们公司并没有这个人的工伤保险,该项目是在2006年开工,甲方也没有趸交集体保险费,所以报不了工伤,也不知道怎么评残。我们单位现在不要求给他报工伤了,只要求能给他评残就好,评好伤残等级就送他回家继续上学。请问各位大虾,这起工伤事故怎么处理才好呢?最好有申报工伤认定的解决方案哦。方案可行我再加50分!(我们是在北京市海淀区社会劳动保障局入得保)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如下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①《工伤认定书》(或单位开具的工伤证明);

②身份证原件;

③相关的工伤诊断资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X光、CT等检验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相关资料后,开具劳动能力鉴定《介绍信》交申请人。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按照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残废等级。(在该标准颁布前,暂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执行。)

3、工伤职工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社保部门出具的鉴定《介绍信》;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包括反映残情及面容的彩色3R照片2张、1寸证件相5张;

(4)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及出院证;

(5)重要的仪检报告单(如:MRI、CT、ECT)等医疗资料。非参保职工申请鉴定时还须携带单位的工伤证明(或社保部门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虽然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但一样可以提出申请工伤认定。去劳动局相关部门办理即可,但如果这样走正规程序的话,可能会让你的客户甲方受到不小的损失,估计得好几十万,不然的话可以找下关系,直接找专门给劳动部门做伤残鉴定的医生看一下。
另外如果你们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但还是想寻求社保的补助,那么这种想法比较可笑,因为社保不会保护没参加保险的对象,只会把这种负担转嫁给你们单位,代价很大!!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自行支付工伤保险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