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伤残等级的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0:16:15
舅舅工伤致使左前额头骨破裂,经两次开颅手术清除颅内淤血,后左前额头骨被摘除。虽然现在已经出院,病情稳定。但看见下陷的左前额,就心疼!舅妈又是聋哑人事,家里的重担都压到表哥一人身上!
急等鉴定结果,好得到应有的赔赏!给表哥一家减轻重担!

望好心人,热心支持!

上面的,不懂不要乱讲,1-2伤残是最严重的,严重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如果你舅舅还可以干活,生活还能自理,可能只是8-10伤残,附表给你看看。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总 则

  一、本标准是为了适应工伤保险制度改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加强安全生产,和维护
  国家整体利益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职工中经当地劳动部门证明属于工伤,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职
  业病诊断权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后,经医疗单位确定医疗终结时,需进行伤残医疗
  检查及劳动能力鉴定者。

  三、本标准依据伤病者医疗终结时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护理的依赖程度,
  适当考虑了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素影响,对伤残程度进行分级。

  1.器官损伤 是工伤的直接的后果,但职业病不一定有器官缺损。

  2.功能障碍 工伤后功能障碍的程度与器官缺损的部位及严重程度有关,职业病所致
  的器官功能障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相关。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医疗终结时的医疗检查结
  果为依据,根据评残对象逐个确定。本标准在附录A、C、E、G、I中对一些伤残类别的
  定义以及所造成功能障碍的分级判定基准,作了交代和说明。

  3.医疗依赖 指伤、病致残后,于医疗终结时仍然不能脱离治疗者。

  4.护理依赖 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生活自理范围主要
  包括下列五项:

  (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a.完全护理依赖 指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

  b.大部分护理依赖 指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

  c.部分护理依赖 指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5.心理障碍 一些特殊残情,在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的基础上虽不造成医疗依赖,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