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交通事故都可以评上伤残鉴定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0:09:36
谁知道怎么评啊?什么时候去评才是最佳时间啊~~~~~
我朋友是被车给撞了,小腿有一处粉碎性骨折,脚裸也有一处粉碎性骨折,现在用钢板和钢锭固定的。现在对方就是要求一次性赔偿。出事已经三个月了,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做伤残坚定啊?

  交通事故可不可以评上伤残鉴定要根据事故的交警队的法医申请进行伤残鉴定,(也可以向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评定伤残等级)来决定的。

  一、交通事故伤残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I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

  二、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第四十三条  检验、鉴定、评估机构、人员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或者当事人委托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建议你向发生事故的交警队的法医申请进行伤残鉴定.(也可以向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申请评定伤残等级)

  一般是治疗结束后才可以提出申请.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条 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