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否可以做“伤残鉴定”?赔偿问题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7:48:37
您好!我在上班途中公司班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锁骨骨折,后开刀治疗放了块钢板,目前已经距交通事故发生有2个月了,钢板在一年多后再拿出来。另,此次交通事故还导致了孩子流产。我想请问一下,我这个情况是不是可以做“伤残鉴定”?能做到几级?什么时候去做最合适?这种情况应该要求哪些合理的赔偿?谢谢各位律师,本人不胜感激!!!!

你的事情既属于工伤又属于交通事故,如果按照交通事故解决,锁骨骨折打钢板可以评10级伤残。

伤后三个月后就可以鉴定。

首先按照劳动法,在上班途中受伤,又是公司班车,应该算是公伤。其次,由于是交通事故,首先要交通部门做出交通责任的认定和交通事故的坚定,然后才做个人的伤残坚定,并提出相应的经济和精神赔偿。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询问,劳动部门的询问一般都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