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0:13:06

★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郑重声明★

1. 凡向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提出纪录申请者,皆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
2. 凡向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提出纪录申请者,皆须同意将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为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所使用(出版书籍、宣传册、磁带、专题录像和电视转播等),并保证不会产生版权纠纷。
3. 所有试图挑战和创造纪录的个人或单位自己承担挑战和创造纪录的危险,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及其代理机构不承担(无论是声称破纪录者还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尝试所引起的、包括潜在的责任在内的任何责任。
4. “GUINNESS WORLD RECORDS(吉尼斯世界纪录)”一词和星条状的标识为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的商标,其商标的申请和使用在全世界受保护,未经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同意,不可擅自使用。
5. 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在没有收到由申请者签署的《挑战纪录协议》之前,不鼓励、不授权、不允许任何挑战纪录的活动的举行;在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同意之前,吉尼斯世界纪录有限公司与这些活动没有任何关系,也不授权这些活动的举行。
6. 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申请必读

1. 申请纪录,必须提前提交《申请表》(如下);
2. 您向申报中心提交签署好的英文《挑战纪录协议》原件后,您的申请才进入申请程序,我们才会处理您的申请;
3. 申报中心不保留、不退还申请材料。签署协议前,请不要给我们发送或邮寄其他任何材料;
4. 请指定申请纪录的确定联系人,始终由此人与申报中心联系申请事宜。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申报中心提交内容完整详实的《申请表》

(2)申报中心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送中、英文“纪录挑战者文件包”

(3)申请人阅读“纪录挑战者文件包”,并签署其中的英文《挑战纪录协议》,向申报中心提交该协议原件

(4)申报中心接到《挑战纪录协议》原件后,纪录申请进入申请程序

(5)申请项目初审,申报中心一般4至6周向申请人回复申请项目的“详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