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寻求职业律师法律援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00:05
我和朋友一起租了个房,租期为一年.我们已付了一个季度的租金,可我们才住一个月,因为两人之间性格不是很合,经济也不是很宽裕,所以决定不租了.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本来可以转租给他人,这样才不至违约.但我们觉得这样非常麻烦,而且房东也不好洽谈,就不想这样做.我们现在就想和房东终止合同,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如果我想把这个季度住完,然后房东不退押金,可房东的意思是要住完这个季度的话,得再加钱,如果我门立刻搬出去,什么钱都不用退了,这样又行吗?总之能有个我们不至于损失太大,能够友好终止合同的办法吗?切实可行的

如果你继续租完一个季度的话,房东是无权加钱的,属于违反合同法行为。

如果你们想提前中止租赁合同的话只能与房东协商。对方不同意你们也没辙。

好的办法是你们把房屋转租出去,当然要房东同意,房东无非是要钱,你可以转租出去稍微加点租金,房东得到好处自然无所谓了。

你这是单方面违约,还想找个好办法减少损失?没叫你赔偿损失就不错了,继续履行合同是减少损失的最有效办法!

除非房东这边有过错或者是房屋已不适合居住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

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只有协商。
你如果现在搬出去,他是可以不退押金的
我想问你一下你们签合同没有,违约怎么办,签了说没有说中途退房怎么办
那只有按合同办了
最好是协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