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律师帮助.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5:56:50
我与他人合伙做生意,期间因经济问题,合伙人起诉了我.合伙做生意的时候我们共同贷款10万元(有合同共同承担还款,但合同是独立的,与合伙做生意的合同是分开的).现在我的合伙人起诉我贷款合同,与经营合同分开了.法院判我败诉了.我请问这种情况把贷款合同与合伙合同分开两个案子判正确吗??谢谢

1,个人认为,如果你俩的贷款合同里只写了共同贷款,共同偿还,那么你不偿还,法院判决你败诉,我认为是没有问题的

2,至于合伙做生意的问题,如果你们谁认为有争议,谁可以起诉

3,两个案子可以合并,也可以分开,这是法律允许的

4,如果你在法院开庭时没有提供合伙经营的分担利润,债务的证据抵顶贷款的事情,那么法院可以这样判决

你当时应该及时提起反诉,也许还有机会放在一起审。
现在,这案子已经判决,又涉及两个合同,凭你现在提供的资料不好准确判断这里面的关系,最好带合同和判决找律师看看再分析。

正确。

你提交的问题,说得不是很清楚,就我理解的回答一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1、如果你们两人都是贷款人,而且都没有还款,起诉的原告应该是银行,不应该是你的合伙人。如果是贷款到期了,你的合伙人一人把钱全还了,这时他才有资格起诉你,理由是帮你垫付了。

2、你的合伙人起诉了你,如果这时候你们还没散伙,你又没同时提起散伙要求分割财产的诉讼,法官就只会对贷款合同进行审理,按合同条款的字面意思,判你还款,而不会主动涉及你们合伙财产的分割。法官这样做,是正确的。
2、如果你们正在打散伙的官司,你的合伙人又提起诉讼,要求你归还他帮你垫付的贷款,而这笔钱是贷出来后,直接投资在合伙组织里,那这笔贷款就作为合伙债务,和其他合伙债务一起清算,这明,法官就得查明你们合伙的其他情况,当然也得审查合伙合同,(不过,这时法院就没必要另外单独受理仅针对贷款的案子)

3、如果这笔贷款,你们贷出来后,分开个人用个人的,法官认为不是合伙债务,你的合伙人起诉你,而你又以合伙组织中你们还有债权债务没有分清,要求抵消,这时法官就不会支持你了,只会单独审贷款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