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劳动合同被辞退有哪些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2:53:54
本人一朋友在南京一家服装店做营业员,无劳动合同,可今天她老板突然说过二天店就不开了,工作二天后辞退.请问没有签署劳动合同被辞退有哪些补偿!
工作时间(2008.4-2008.11)
谢谢三位的回答!
经和解今天得到三个月的工资补偿

你可以依法主张的合法权益:
  1.因单位未在你工作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从你入职工作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离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

  2.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你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的工龄,补偿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单位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再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金。

  4.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