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什么情况下警察才能击毙歹徒? 未知分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2:58:49
如题
我是一名学生,我想知道...

犯罪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危及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和国家政府安全的。
在场执法警察第一次可警告或鸣枪示警,也就是第一枪是不允许打人的,那么警告无效,犯罪嫌疑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执法警察就可以依法将其击毙。

还有就是武警,在执行反黑、缉毒、走私等围剿行动中,可对目标罪犯进行枪击

再有就是法院的执行法警,在对罪犯执行死刑时,可以击毙罪犯

明确警告无效,并且犯罪人继续犯罪行为危害他人生命,或者以生命安全威胁警方的,办案警察在鸣枪无效的情况下可以当场击毙。

两名歹徒在警察的警告下无任何反映,还在继续危害生命,或者以生命安全威胁警方
仅供参考

这点,公安部有明确的规定的,如你是警察的话,应该知道的,如你不是,问这个做什么?强烈怀疑你的身份和动机,呵呵.

说句废话:当然是在有必要的时候才能了.比如说严重或紧急的情况下.

参考《武器警械使用规定》

必要的时候:比如在执行任务过程中,拘捕而且对民警性命有威胁的,再比如说劫持人质事件中,为了保证人质的安全,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