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农业用地转建筑用地的问题!沿路土地,政府承诺, 至今无果,该怎么办?路土地,政府承诺, 至今无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2:38:22
在06年我县政府开发一条断头路(大部分为农业用地),无偿征用土地,未给任何补偿,承诺:沿路土地属农户自行开发75%,政府无偿征用25%。农户在交了建筑规划费用后,至今无果。现下水管道早已完成,公路也已正常使用!农户上访政府,总是被推脱,并给些承诺,从去年推委到今年至今,农户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我就属其中农户之一,我的土地就临街,公路也占用了我的部分土地,无赔付!我打算在政府承诺我的土地上建门面房,并且也交纳了一定的规划费用,县政府总是以各种问题推诿,一推就是两年,也没有实质进展,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请问1:该去找哪些部门?(我也找过一些,总被推来推去,我想知道该去找哪些有关部门,办什么手续之类的?还有顺序是怎么的?)
问2:该用什么法律条文维护我的权益?(请详细,拜谢!)
问3:政府总是以国家未批为理由。是不是国家审批特别难,特别慢啊?
我非常需要你的帮助!非常感谢你的帮助!!!
我家门面房政府是承诺过的,如果他们反悔我就只能由着他们吗?或者来个“拖字诀”,我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有关规定,现将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及批准时间
批准机关:国务院

批准文号:

批准时间:
二、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和土地用途
项目名称:
用途:
三、所用土地的位置

四、被用地单位和用地面积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农业人口安置方式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2.农业人口安置
六、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财产权属凭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区统一征地事务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七、征地补偿登记期限
八、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
行政征收与行政征用的区别主要是:行政征收取得的是财产所有权,而行政征用取得的是财产使用权。
土地征用作为一种行政行为,在法律关系上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土地征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特定的,征用方只能是国家,被征用方只能是所征土地的所有者,即农民集体;2、征用土地具有强制性;3、征用土地具有补偿性;4、征用土地将发生土地所有权转移。
国集体土地征用应遵循的原则包括: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4、谁使用土地谁补偿的原则。
我国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范围和标准包括:
1、土地补偿费。 2、 安置补偿费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
我国土地的所有形式包括两种,一是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二是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