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可怜的叔叔遗产分配问题急急急~~~!!!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1:38:04
我叔叔在前些日子遇车祸去世了,现在家人为我叔叔的死后遗产在奔波,具体事情是这样的,我叔叔是二婚,以前的老婆去世,留下两个女儿,一直由我爷爷奶奶抚养,现在大女儿上大学22岁,二女儿18岁刚开始工作两个月,97年的时候我叔叔再婚,生下一儿子,前几天因为车祸突然去世,留下遗产70多万,死亡赔偿金还未知,他的现任妻子,这个狠心的女人现在想霸占所有财产,我们家想到法院告她,但是根据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这个女人还是会分的大部分的财产,叔叔的大女儿患有再障碍性贫血,需要动手术,进行骨髓移植,需要四五十万,这笔钱可以从我二叔的遗产里付吗?可以判给叔叔大女儿吗?我爷爷奶奶给抚养两个女儿,可以要求抚养费吗?这笔遗产到底要怎样分配?求求好心人,帮帮我那两个可怜的妹妹吧!

请律师,上法庭

遗产的分配一般是妻子分的大部分,但是对于生病的女儿急需用钱,是可以的到照顾多分财产的。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
但一般作为遗产分配,既是赔偿死亡金,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赔偿金的分配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也就是由其母、其妻 、其子女平均分配。
根据继承法: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因你叔叔未留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办理,现任妻子分得多数财产是不可避免的了

一.首先按法定继承应该是:将被继承人的个人所有财产按份划分,配偶、子女、父母各1/3的比例继承;

二.具体分配:
1.配偶(妻子)有完整的1/3财产继承;
2.子女包括亲生子女,继子女,如果这位妻子无子女,那你你叔叔的两位女儿平分1/3的财产继承;
3. 你爷爷奶奶两人继承1/3的财产;

三. 部分财产应属你叔叔再婚前的财产,但做为继承人,其财产不能按个人财产按婚姻法18条规定的那样划分出来再被继承,因你叔叔与其妻子的婚姻合法有效(注册登记生效)所以其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按法律规定,其可继承大部分财产.

四.唯一能多分得财产的办法应该起诉至法院,要求妻子放弃部分财产继承,为其孙女进行手术.如果单依法律规定,那么第子女+父母的共得也不够治病用的.
博得法官的同情是很重要的.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这个问题似乎太专业了!
建议你还是找个专业的律师咨询,具体事情具体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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