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获得公司补偿吗????请高手帮忙,在线等!!!!!!!!!!!!!1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1:35:38
我于2008-7-11进入一家公司工作,2008-8-11才签订劳动合同,2008-10-17公司领导说让我办理离职手续,没有理由。这样我应该得到什么补偿?多谢!!!!!
劳动合同签订的是两年,两年的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另外,十月国庆公司按照法定节假日放了七天的假,17号离职,这七天的假期是否应该给我计算工资?

按照法律,公司必须给你一定的补贴,因为你已经是正式员工,是公司单方面的解除合同。如果公司不给予补贴,你一定要努力联系相关部门,为自己讨回应得的,记住,这份补贴也是不小的数目哦!国家法定假日都是带薪假,是要支付工资的,这一定要算清楚。你试用期在2008-9-11就已经结束了,因为合同是两年,试用期相应就是两个月。还有,你要弄清楚公司有没有给你缴其他的福利,比如各种保险、公积金。楼上其他人回答的都差不多,偶在这里给你确认一下啊!

应该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08年最新劳动法上的内容,你可以参考下,对于你的补偿,你可以和公司沟通协商一下再看是什么结果,希望能帮到你.

2年的合同,按国家规定,合同几年,试用期几个月,也就是你试用期是2个月,2个月后即是正式员工,这个试用期上面没有问题

按照工作几年赔偿几个月的原则,你工作不足1年,半年及以下可以获得半个月的工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的情况完全属于这个条款,也就是说你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离职还要给你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1.“问题补充:另外,十月国庆公司按照法定节假日放了七天的假,17号离职,这七天的假期是否应该给我计算工资?”
---应该给你发工资,这个是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2.“劳动合同签订的是两年,两年的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公司在这里没有违法。

祝你好运哦!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