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我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38:24
我的供职单位在上海,我工作是长期在河南,从07年5月开始,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交任何保险,07年12月28日公司通知我我被辞退了,原因是公司现在不需要这么多人.我从当天下午就不上班了.工资给我开到07年12月.请问我除了工资外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或者说公司应多开我1个月工资吗?因为公司没有提前通知我,辞退我的同时我就没工作了.我该怎么办?谢谢!

在劳动法来讲公司是要有补偿的,比如在你被辞退后没有工作的一定时间内的生活费用,也就是你所说的,多开一个月的工资等,是必须的,不过没签定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就很难说了

完全可以,马上要求你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因为你们是事实劳动关系,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及社保,是违反了劳动法,你随时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及补缴社保,肯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