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在线等!摩托车丢失责任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2:08:11
我昨晚去女朋友的单位宿舍那里玩,它们那里的车辆管理是进门那牌(车辆管理牌),开车走后要给牌。我的车就是在他们的管理范围内丢失了,
而我手上还有他们的车辆管理的牌。
我现在关心的是,车子丢失了他们有责任赔偿吗?
我想他们应该是有责任赔偿的,因为他们给了管理牌,就是起到了看管的责任,出了问题就要负责任。
我想问下律师朋友,你们怎么看?
回答者: loveevaa你好,问题是他们没有手我的管理费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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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丢失之后我去找到那里的保安部,他们还坚持说,也许你的车子还在里面,也许你的车子站了人家的车位,人家挪到别处了,我们今晚帮你留意一下出去的摩托车,你明天在来才做肯定。
我认为这种推理不可能了,那里没多大地方,都找了好几编了,丢了就是丢了。
问题是第二天怎么和他们说责任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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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真是感谢你了。
管理牌牌还在我这里,明天一早我就去和找他们,有你这么一说赔偿的成数应该是很大的了。那如果要的话,他们应该会怎么赔
我的车也有好几年了

在下认为:很遗憾,“他们”不承担赔偿责任。

从你说的那牌牌的名称是“车辆管理牌”,我大概就能猜测对方发牌的用意:此牌仅为管理本社区车辆出入秩序使用,不作为车辆被刮伤、丢失的索赔凭证。你可以仔细查看手上的牌牌,或许你会发现上面有类似意思的文字。
如果有这类文字,很显然,发牌的人根本无意于保管你的车辆。没有这个意思表示,你是无法单方订立保管合同的。不存在保管关系,你索赔何据?

退一步而言,就算认定你们之间有保管关系,由于对方没有收取费用,他们只有在存在重大过失情况下,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这里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即由“他们”自己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你可查阅《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

建议:及时向管辖宿舍的派出所报案。同时如果当地有地下黑车市场的话,也不妨去看看,如果有幸发现爱车,应迅速报警,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既然他给你了管理牌,说明你们的合同已经成立,他的义务就是帮你看车,而你的车子丢了,他是负主要责任的,如果他推脱的话,就是违约,要负法律责任的

他们虽然没有收你的管理费,但是车牌在你的手中,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首先车牌不能给他们,第二天你完全可以正大光明的去找单位的负责人,很明确的告诉他你的车子丢了,既然他们单位给你车牌,就默认他们又保管好的义务,既然损害的当事人(也就是你)的权利,你完全有权请求赔偿

同上,
可以先找他们领导协商!
不行就去找警察!

1、收停车费:按价值全配。
2、毛收就自认倒霉了.
3、有牌也是空的,除非牌上没写丢失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