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动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怎样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09:00
我是一家化妆品公司的一名职员.今年十一月份公司因商场倒闭导致无法正常营业,于是公司主动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我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我在公司做五个月也没有参加过培训,

赔偿你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就再多加一个月。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可以拿半个月工资,也就是经济补偿金

你签的合同的多久的,还有你只在公司工作了五个月,,应该得到一个月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