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金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9:10:35
本人在公司请了一个星期的假期,迟来了两天公司就给我办理了离职手续!11月10日至11月14日,我是19号来公司的!15,16号是周末。公司说我旷工超过三天就给我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有没有违法呢?这样会得到赔偿金吗?请假条我的经理都有签字,请假条的底联我没拿走,可能我经理毁掉了!

这个看具体情况了
首先你是不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工,其次你旷工3天公司相关人员有没有人和你电话询问原因,如果是17,18,,19如果3天后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建议你去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一下,还有你认为不合理的公司处分,你不要在不清楚的情况下签字,并包哦光好相应的凭证,以便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不能证明公司不符合制度辞退你,也就是说公司能证明你的确是有3天没有上班,那么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补偿

如果你能证明公司不符合规定,那么就可以要求补偿,根据你的工作年限给你补偿,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也是1个月,不满半年是半个月,时间从08年开始计算,非法解除合同,补偿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