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6:40:03
我在当地经人介绍到一个国有单位工作,刚开始用人单位口头称试用一个月,月工资800。可是,工作的几个月里领导以下个月签订当借口,一直未签订合同缴纳保险,工资给调到1000。在第5个月找领导谈话,领导又以工资多涨500,以后再签订为由,又拖了一个月。然而下个月工资未涨,合同未签,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申请当地的劳动仲裁加以解决呢?我能得到什么相应的赔偿呢?

当然可以了

没有签合同,必须从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你双倍工资,还要给你补交社保(如果没有交的话),你可以要求签合同,或者直接解除劳动关系,然后根据工作年限给你赔偿,工作满1年赔偿2个月工资,不满1年满半年也是2个月,不满半年的是1个月

时间从08年计算

要有证据,比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否则无法胜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