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前一个月解除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寻求法律援助~~请大家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19:30
我在公司工作了整整2年(包括适用期在内),今年08年的合同是去年07年12月31号签的,合约为一年,日期到08年12月31号止.可现在公司内部调整,要取消我们这个岗位,提出要提前一个月解约,既08年11月30号止.

公司提前解除和约, 现在给的条件是:只补偿我们第12月份的工资,但不在帮我们买12月份的3个保险了~后来查了下质料,因该最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标准,因该是基本工资加上其他奖金什么的 ,还有公司赔偿了一个月的工资,却少帮我们少交一个月的保险 这样合理合法吗??还有我连同适用期一起工作了2年,赔偿是否能多一些??

请大家帮帮忙出出主意,因为我社会经验不足,这是我第一份工作,不知道该怎么维护我自身的权利,还有些我没想到的,请各位补充...

谢谢大家了.~~最后20分全部送上,如有建设性意见,继续加送分~
1.公司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能要求他帮我交完第12月份的保险,(既合同原来正常终止日期)这样要求有相关法律支持吗?/

1.虽然你是在该公司工作了2年,但由于你今年的合同是在07年12月31日签订的,所以,你能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只能分段计算,即08年1月1日之后的11个月工作期限可以补偿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08年之前的部分就只能依据当时你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也就是说你们当地当时的相关规定),而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很显然,你们公司之所以安排在07年12月31日签订合同,是因为这样就可以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关于你的社会保险,你有权要求公司足额缴纳其应依法缴纳的部分。“公司赔偿了一个月的工资,却少帮我们少交一个月的保险 ”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3.你公司决定11月30日解除你们的劳动合同,那么就应该在10月30日之前书面通知你们,如果你在10月30日之前没有收到通知,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为了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可以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由调解组织居中调解的比较温和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选择劳动争议仲裁,然后诉讼的方式,后者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你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来作出选择,不过我认为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尚可。如果单位的态度过于强硬,你的利益完全得不到保护,再仲裁比较好。

按照法律规定,工作两年应当 补偿两月的工资,要是公司提前30天通知,则不用多支付一月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