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贷款,现在朋友走了,担保公司起诉本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7:48:35
所有贷款手续都是我那个朋友去办的,我也根本不认识担保公司的任何人 ,现在发现当初担保合同上我的签名并非我所写,但银行的借款人签名是本人所写的,当然,虽然我给朋友贷了款,我还是请他写了张同等数额的欠条.
请问我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现在朋友没钱还,如果被起诉败诉会怎么处理?
朋友借了本人钱,现在他的公司基本倒闭,(所谓基本倒闭就是说 工商局里还没有注销其营业执照),人也联系不上,车房都已经被抵押了,现在本人想起诉他,可我知道即使法院判他还钱他肯定拿不出,那么法院会怎么处理他呢
今天法院寄来撤诉通知,说担保公司不起诉了,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我觉的,你上当了,第一不管担保上是谁的名字,这我不说

第一你的借款上是你的名字,那你借的钱是一定要还的,没有办法不还,
就等于是借条了

第二,你的欠条是你和朋友之间的事,和银行没有关系,而且,如果你的欠条上是用小写字母写的,那样的话,欠条是没有多大希望的.

第三你不是说没有抵押就可以不还钱的,因为借条上是你的名字,

在银行中,如果第一人没有办法还钱的话,因找担保人的~!!!

我知道的是这样,就是说,如果你朋友不还钱的话,没有办法找到他,你要还全部的贷款~!!!

也就是说你拿你东西抵押去贷款给你朋友钱?

确实要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担保人的义务

你承担担保人的还钱义务。贷款担保时是否一定要先交担保费,要不担保公司挣什么钱哪,费率偶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