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的难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0:54:08
强制执行的问题:
被执行人与另一人合伙从一家公司那里买得六间门面房十年的使用权,现在还有五年到期,被执行人与合作伙伴将房屋出租给几家商户,每三个月收取一次租金,可是被执行人硬说没钱不履行判决。我已将被执行人买门面房的合同和出租合同交给执行法官。
但执行法官说,此使用权不能交给众院估价拍卖,只能给租房的商户发“协助执行通知书”,但是如果商户不配合的话,只能任由他们把租金交给被执行人,而法院对他们毫无办法。对吗?
请教专家:有没有执行办法,此使用权不能拍卖吗?如果可以依照哪条法规?发了协执,商家不配合,真的没办法吗?
现在法院应该怎么办才能执行回来? 谢谢!

发了协助执行后如果商户不配合,现在的民诉法明确规定,如果是单位不配合罚款30万元,个人罚款1万,这就是最好的措施。执行措施并不一定非要拍卖,比如拘留,搜查,查询他和他家人的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