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厂方不按合同协议发工资,并且私自修改劳动合同,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7:00:43
两份合同都在厂方,合同内容后被加了一条条款.是同一人字迹都是用钢笔写的,只看到复印件.但是还是可以看出加的部份较前面的笔迹要细些.很明显不是同一时间写的.

哪上面的字也不是你写的啊?私自修改是要触犯法律的。你现在首要的是要收好厂的一切能证明你身份的东西,比如厂牌、以往工资单等之类的。准备在厂里不仁时,你也来个不义。江苏的企业的话,都可以拨打12333(劳动和社会保障)咨询的,他们会回答你任何问题的,会告诉你怎么去做。

如果被厂方私自更改劳动合同,你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起诉,再不行就到法院起诉。你签的劳动合同应该自己存一份。

如果很明显能看出来是后填上去的,你可以申请鉴定啊

如果按照一般惯例,合同信息除了双方签字部分之外的都是一次性打印出来的,如果有增加条款需要手写上去就必须在该条款上面双方签字的,否则不予成立。

我就纳闷了你一式两份的合同怎么都跑他们那了,那合同还要两份有什么意义?找人举证吧,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