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跑了。我也公告了。房子保全了。为什么还不能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7:10:05
我给被告借现金后。他跑了。法院缺席判我赢。我申请执行后,发过公告。也保全他的房子,可三年没动静。问法官,他说。院长不让执行。为什么。

对房子的执行是有严格规定的,门面房(经营用房)一般可以执行。对住宅管理的比较严格。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同时涉及一些乡村的房屋本来价值就不高,执行要通过评估、拍卖等,房屋要么卖不出去,要么买了的钱还不够交评估、拍卖、执行等费用,所以法院迟迟不让执行。

这人都不在怎么执行嘛.就像你银行的钱.你不在也不会给别人的.
那种被叫做黑户.法院也是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