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劳动法下军属是否享有探亲假期?相关条例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2:52:17
我是广州市事业单位的合同职工,我的丈夫是军官,我们俩现在两地分居,请教一下我是否享有探亲假?探亲假应该有多少天?具体可见哪个法律法规文件?因为之前看过一些报道,发现军属似乎是有探亲假的,去咨询了劳资科,但是单位原来是没有这项优待政策的,他们要求我出示相关文件。请懂得这方面的法律界人士帮忙,万分感谢!!

军属探亲按照规定每年只有一次,并且军官有一次休假探亲的机会,(时间规定的,一次休不完,可再休)实际上即使多去几次也可以,但最好不要太频繁。
士兵和军官的待遇是不同的,因为一个是兵,一个是官。所以待遇是不同的、例如:义务兵期间只有生活费,而干部却有工资。即使转士官后的待遇也不同于同年入伍的干部的待遇,工资和各种待遇都不同的。

义务兵,按照规定是没有探亲假的。如家里有重大事情发生,亲人生病,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可适当给假,但累计假期不的超过15天。军官的可视情况给予休假,如规定假以休,超过时间从来年假期扣除。

志愿兵婚后分居探亲假为多少天?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志愿兵(不含夫妻在一地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已婚的假期为 30 天。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

未婚的志愿兵探亲假为多少天?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志愿兵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未婚的假期为 20 天。 探亲假期不含途中时间。

夫妻两地分居的志愿兵,其配偶来队探亲有何规定?
根据《志愿兵管理暂行规定》中规定,志愿兵与妻子分居两地的,其配偶每年可来队探亲一次,车船费按有关规定报销。配偶当年未来队的,志愿 兵本人第二年可增加探亲假 15 天。配偶来队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须延长时,应经营以上首长批准(最多延长一个月)。对违反规定 者,可根据其超住时间,适当抵销志愿兵本人当年或翌年的探亲假时间。

志愿兵每年一次探亲假可否分两次安排?
《志愿兵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对家在农村或有特殊情况的志愿兵,经团以上首长批准,可酌情一次们期分两次安排,差旅费按一次报销。

新的军队干部休假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军队干部休假有新的规定,从 1983 年 1 月 1 日起,军队干部(含编内职员)平时每年均可以休假。休假时间为:服役(含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下 同)不满 20 年的干部,每年 20 天;服现役满 20 年以上或年满 45 岁以上的 干部,每年 30 天。干部一般应就地休假。符合探亲条件的干部。休假和探 亲一年内只享受一项,探亲假期少于休假时间的,按休假时间执行。干部休 假时间,以年度为准,不得跨年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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