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抢劫吗,我要报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4:38:21
我到停车场,拿车时,碰到了一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哪男人对我说,我有个东西想卖给你,我现在急用钱,我说,我不认识你,我对你的东西也没有兴趣,接着哪男人拿出一把刀,对我说,如果你不买我的东西的话,我就不活了,我要报复这个社会,我要杀全社会的人,我当时怕他伤害我,但是我又是一想,有刀又哪个啊,我可是空手道黑带,只要哪男人敢动手,我一定正当防为,我对哪男人说,我不会买的,你自己走吧,不然我叫救命了啊,哪男人没有对我动手,自己闪了,请问,我要报案吗,像这种情况算是强迫交易吗还是抢劫啊,如果我报案的话,哪个男人会坐牢吗

1、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2、你们有共同预谋,并且实施了抢劫行为,应当构成抢劫犯罪。

是否是抢劫,只要是侵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情形,均可以报警。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严格来说,这个人的行为属于刑法上的“持械抢劫未遂”,你可以报案,公安虽然有可能因为情节轻微而不立案,但一旦将来发现有可能关联的案件,那么你这一次遭遇可能丰富这个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并且最终体现在对他的定罪量刑上。

现在你没有他抢劫你的证据,你也没有损失,也没有受到人身伤害,时间也隔了这么久了,你报案没用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

这个应该算犯罪中止什么的,你人身又没受伤害,财物也没损失,报案的话可能不会受理

区分是强迫交易还是抢劫,看他提出钱的要求和交易物品的价值背离得是否厉害,如果只是大致或稍贵,是强迫交易。如果明显是讹诈,很少价值开很高价钱,是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