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赔偿问题(可以详细解析下相方责任和赔偿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6:38:02
你好 我想问一下 我弟弟在11.24日 放学 后推单车出车棚的时候 不小心碰到人家的脚! 在11.25日,那个人找了6个人来群殴我弟弟! 那时候是那个人先动手! 他的兄弟很出脚乱踢我弟弟! 后来我弟弟还手打了一拳,打伤了那个主使群殴的人耳朵,现在医生证明结果为耳膜充血,疑似穿孔。 我弟弟就俾踢伤了脚;在26日,学校要求家长回校处理事件时,对方带住有黑会背景的人来谈(说是他姐夫),在校方办公室在出言恐吓我! 后来校方要求他打发了那些人走后带了我们过其他地方再谈,给我们商量医药费的事! 对方要求我们赔偿全部医药费和一切费用! 校方想轻易了事,说是我弟弟先动手的( 放学 后推单车出车棚的时候 不小心碰到人家的脚!);把主要责任推给了我!说我要应该赔偿! 哪当时我是说了句 没理由 你一群人来打我细佬 最后俾我细佬打伤了 还要我赔全部?

当时我也没有这么笨,没有答应。我说是他结伙殴打、伤害他人先;我弟弟只是还了手;我没有必要赔偿全部费用!
后来我咨询了他人,他们说我一分也不用赔?

我想知道这涉及那些法律? 我该怎样办?(对方是年满18岁的,我弟弟只有16岁)这是在学校发生的 怎样处理方式最好? 打架后,他们还一群人一直追住我弟弟打! 这样?又应该用上那些法律!我真的不用赔偿嘛?
谢谢!

首先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在法律上这将认定为"寻衅滋事"

现在回答你问题

1.你弟弟16岁在刑法上对故意伤害行为只有重伤才负刑事责任.所以你不用担心会被判刑的问题,耳膜充血,疑似穿孔这还没有法医的鉴定,而且对方出手在先你弟也是一个正当防卫
2.学校是在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打架事件发生在学校.学校应该承担管理上的责任
3.我给你建议是现在应该先报警,由公安出面调解,我认为不赔偿是说得过去的,在这个问题上你们是没有什么过错.学校应该承担相应责任.即使如果最后经过公安调解要求你们少量赔偿也是可以接受的结果,毕竟你弟还得在学校上课.如果坚持不赔偿他们老是找事对你们来说也不是什么好事情.也不是说我们要向恶势力低头,到那个时候公安也不可能介入,没什么严重的结果.公安很有可能就不会管了

报警啊,这很明显是他们找人群殴你弟弟的,没什么好讲条件的。
作为学校的学生,你弟弟出现的地点是合情合理的,他们那么多人出现在这里是不合理的,有目的的来学校打架的。

刑法上满16岁就应承担行使责任的。
16岁和18岁的差别是:满16岁未满18的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满18周岁则不享受这一特殊。
上面的事,单看民事赔偿这一块的话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必须和刑事部分结合。对方找人打自己的弟弟,弟弟还手了。这是正当防卫,并且并没有明显超出正当防卫的界限,法律是保护正当防卫的。对正当防卫造成对方的伤害不付责任的。
对方受伤所花的医疗费应该自己承担,相反弟弟的受伤所花的医疗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比且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

可以同时起诉学校与打人一方.学校有管理不到位的地方,一群校外人员能进学校打伤与校学生,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次,对方找了六七个人来打你弟弟,属于寻衅滋事,你弟弟还手属正当防卫.你们不用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