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财产该如何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0:06:02
我的男朋友在四年前在他父母亲的强烈要求下和一个双方都没有感情的女人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女,现年4岁,由于女方家人经常唆使她在婆家以及男方的公司闹事,致使男方无心工作,后来就对她的公公婆婆很不尊敬,没有尽到一个妻子、一个儿媳应该尽的责任,与男方吵完架后带着当时三岁的女儿一走了之,还不准男方见孩子。男方多次与女方进行协调,女方不是避而不见就是要求男方把他们结婚时的房子给她(这套房子是男方爷爷的,女方没有出一分钱),或者十万元钱,每个月再给女儿500元钱的赡养费,而且她家人还在当地的法院托关系找人帮忙得到那套房子。请问,我的朋友该如何向法院递交诉讼书?该给孩子的赡养费是多少(男方现在兰州工作,工资是3500,回西安后的工资则会减去一半)孩子的抚养权必须归女方吗?

首先要看是谁提起诉讼,离婚案件当中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就是说谁先提出离婚,就到对方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孩子的抚养问题,由于是女孩,加之又和母亲一起生活比较久,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判给母亲,除非能提供母亲不适宜抚养孩子的证明,比如说经济条件差、生活无固定居所等。孩子的叫抚养费,老人才叫赡养费。抚养费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夫妻双方各承担一半,也可以判决有固定工资的,最多可以判到工资的三分之一的抚养费。

这个你还是咨询一下律师吧.现在什么样的人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