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3:53:23
本人在上班期间被震碎的玻璃划伤,缝了7针。公司给了我医疗费,伙食费,还有休息期间的工资。但是拆线后留下了难看的疤痕,请问我可以提出赔偿吗?依据。疤痕为“丰”字型,5厘米长。谢谢了

应该属于工伤,你伤的什么部位阿!你可以打12580查询下法律服务所电话,然后你在详细问问吧!(如果伤的易被别人看见的部位的话应该多赔偿)

属于工伤,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办理,如果可以评定上伤残等级,按照伤残等级得到相应的补偿。
如果没有评定上伤残等级,不论是在脸上,还是在任何部位,都没有要求赔偿的依据。因为工伤是没有精神损失赔偿费的。

看能否鉴定为伤残,如果鉴定为伤残,应该由伤残补助金

当然可以了,但是要看位置在那里,对你今后的生活有多大影响,如果你是MM,而且很漂亮,但它还是不幸运的在你的面部,就可以多申请,如果你是个小伙,而且它在屁股上,那就劝你算了,大概就是对你的影响越大就越多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