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分析老板违反了劳动法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21:02
我在现在的厂做学徒,老板说我辞职就要扣我学徒费600元,老板说底薪700,加班费4元,一周上6天班,星期6不算加班,包吃住;但是发工资的时候,我看到是底薪910.但是扣了伙食费210.我08年中旬进厂的时候自己要求跟老板签合同,但是老板就是拖着,至今也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给我买社保,我现在在观兰,我想问一下大侠们,老板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那些条款,我应该去哪里反映我的问题,哪里可以免费给我提供帮助,打官司,我现在打不起,没钱,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你现在工作48小时,违法。

  2、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你的月工资,不得低于约定700元的80%,即560元;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查部门反应。

  6、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法律援助中心,那里有提供免费帮助,你可以去法院问问

找法律援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