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婚姻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3:49:55
我朋友刚结婚1个星期,双方在一起生活了一个星期。但是女方发生了外遇,并离家出走4天,男方只有女方和外遇男人的在他们结婚前的照片还有QQ聊天记录,并没有其他证据。现在男方要求离婚并要求女方赔偿30万。请问申律师他们离婚女方需要赔偿吗?
照片有亲密照片。但是是在结婚以前照的。什么样的证据会对女方不利?

暂时从你的描述看,这种赔偿要求是无理的
另外,QQ记录是不能拿到法庭上当证据的。
照片?很亲昵?明显情侣关系的照片可以当作证据。
你朋友可真是,,,,够倒霉了。
如果你朋友为了结婚花了三十万,比如摆酒席,结婚旅游什么的,不知道应该怎么算这笔帐。估计算不到女方头上。
但是如果纯粹的要求精神赔偿,30万是不可能的。
我建议你去百度律师吧,那有义务的法律咨询,24小时内就能回复。

协议离婚不要挣什么。。。

等离婚结束,再花30W大家一起留下深刻的纪念。。。然后离开那个伤心的地方。。。

或者就拖两年。。。2年的时间足够做很多事了。。。

那破鞋是不用要了~~~但是这口气一定要出,否则在当地你那朋友也玩了~~

要么不搞搞就弄笔大的~

婚姻法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很明显的只有先离婚,才能满足第二个条件,这样就能要求女方赔偿损失。
赔偿30万?
这个社会是讲法律的,不是漫天要价的,要不又多出一个富翁来了。
而且法律出来这一条主要是为保护妇女的利益的,法院一般会支持女性的请求,对男方提出这一要求的会再三的斟酌。
这个损失赔偿是精神赔偿,每个省每个地区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当地政府会出台一份参考赔偿标准,即最高标准。30是肯定达不到的。

30万肯定是不可能的,只能要求女方做一些赔偿,而且普通的照片QQ聊天记录不能作为他重婚或者通奸的证据,只能证明女方是过错方,女方在离婚分配财产会比较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