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合同到期不续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1:02:44
我的合同是2007年12月1日到2008年11月30日,公司是2008年9月29日电话通知我合同不续签,因为是周六不上班,要等到2008年12月1日给我通知单,请问是否因该提前通知我,如果是,有补偿金吗?怎么算

法律并没有规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必须提前通知是否续签,所以单位和劳动者都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单位不续签的应当按照2008.1.1到11.30期间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2008.1.1前的工龄由于旧劳动法没有规定,所以单位不用支付2008.1.1前的工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