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这样押金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31:57
单位对新员工培训三天,然后从第一个月的工资里扣300,第二个月再扣200,一共扣500作为培训费,还给开的收据。但是工作满3个月以后才能领300,工作满9个月后才能全部领回押金。不满3个月那300就没了,不满9个月只能拿回300,200就没了,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试用期是3个月

合法。虽然单位的做法存在着瑕疵,但实质内容不违反法律。

这笔费用应当视为员工的培训费用,按照法律规定,员工接受公司安排的培训,就必须为公司工作一定年限,如果达不到年限,就必须采用经济补偿方式赔偿给公司。

否则,员工接受了培训后,马上跳槽,而且不用赔偿,那么还有哪个单位愿意培训员工呢?

单位以任何理由收取员工的押金都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斥维法.

单位任何押金都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