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3:04:27
我丈夫到2008年11月末在原单位工作了9年零3个月,原单位提出解除原劳动关系,以前的给交社保,2008以后重新签临时用工合同,可是我丈夫签字后,原单位却让他办理交接,不与他签定今年的劳动合同,工资从12份停发,我丈夫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来看,第一, 原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转签临时合同是一个幌子,目的是要终止与你丈夫的合约.这样的做法是要逃脱经济补偿金9年零3个月.
在合同期解除赔偿是按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待通知金。经济补偿金是你工作年限满6个月以上按一年算发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即你合同终止日起往前退12个月的平均工资算

你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