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专业律师回答,回到好了再加200分 人死后房子的分配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23:13:56
我们家分家的时候立有一个内部协议 土地A归我 土地B归我父亲 土地C归老二,土地D归我母亲
我父母已离婚
父亲由我养活
母亲由老二养活
协议规定
父亲死后他的土地归我 母亲死后土地归老二
2005年我在父亲的土地上建设了房子

当时社区出具了土地归我的证明,所以我合法取得了土地B的土地证、准建证

我想咨询一下 如果现在我父亲在去世前重新立一份遗嘱

遗嘱的内容说他的土地归老二所有

如果起诉到法院,我可否得到土地B及房屋》?
社区出具的土地证明、及土地局发的土地证、准建证、房权证,全是我的名字

1、楼主,你说上面一大堆是唬人的,其实这件事太简单了:“社区出具的土地证明、及土地局发的土地证、准建证、房权证”,全是你的名字:这房子和地已经是你的合法财产了,除了你和你妻子,任何人包括你父亲都无权再处分这地、这房产了。
依据是:《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土地和房产可都是不动产呦)

2、你父亲即使“在去世前重新立一份遗嘱 遗嘱的内容说他的土地归老二所有 ”:这遗嘱也是无效的,因为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人自己合法所有的财产,但你父亲的遗嘱却处分了你的财产,遗嘱中说把“他的土地归老二所有”的部分无效。

依据是:(1)《继承法》第十六条 第一款:“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8条:“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说明:这地、这房虽然是只有你一人的名字,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以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共同的处分权)

1 你的房屋产权合法有效,有法律上可对抗任意第三人,即其他任何人无权向你主张此房屋。根据民法、物权法。不动产注册登记的相关规定。

2 你父亲如立遗嘱将房给老二,属无效遗嘱,你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属无外分权人。

3 你对你母的土地D有合法继承权。

建议:踏踏实实生活,别在为这件事担心,你对房屋有完全的独占、使用、收益、处分权。其他人无权干涉。

国土房管局核发的土地证、准建证、房权证有效,这些证件在你名下的所有物业归你。

土地B如果没有没有去房管局登记,该土地还是属于你爸爸妈妈的共同财产。但由于你在土地B上建了房子,并且拥有房产证,所以这房屋连同土地归你所有。

由于你拥有了土地B,如果你父亲立遗嘱处分了你的房产和土地,则该遗嘱无效,老二不能拥有土地B.

另外,家庭内部协议也是有效的,你也可以根据该协议拥有土地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