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对证人询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7:00:17
有个经济案件,我作为证人向派出所提供和被告人的经济往来帐目,由于时间过去1年多有些帐目忘记了,这样造成我提供的帐目比被告人供认的帐目少,派出所要求我忘记也要记起来,可是真的记不起来了,派出所的人说记不出来就每天去派出所想,我该怎么办呢??派出所这样的行为算违法吗?
这个案件是这样的,我去年合作的一个客户向我提出合作他们公司的一个工程,然后利润均分,现在因为这个工程他被他公司查出来,他们公司告他商业贿赂.我怕不去了派出所会不会就把我弄成行贿了,去的话又真的忘记了,记不起来.

证人如果不是违法犯罪分子,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如果证人经合法传唤不肯前来作证,办案人员应到证人的住处或单位采集证据。

如果是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获取的证人证言,那么也是无效的证据

一、想不起来就别想,你不是自己主动去要求作证的,你完全可以拒绝作证
二、派出所有这种要求是合理的,毕竟办案需要,但是同时我们能配合就配合,实在无能为力那也没有办法,派出所不能因此对你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你可以不去,他们没有权利限制你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