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转化为抢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20:34:10
二个小偷在盗窃,望风者看见保安朝自己走来,以为被发现,遂对保安进行殴打致轻伤,此行为转化抢劫否。

偶认为不应转化,应定盗窃与故意伤害。

我认为可以转化
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抢夺、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中

对实施盗窃行为,造成他人轻微伤的,以抢劫罪论处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五、关于转化抢劫的认定
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
(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
(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
(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
(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根据该司法解释,行为人的行为已经造成被害人轻伤的损害结果。属于本解释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转化型抢劫。

认定盗窃转化抢劫,最主要是认定是否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为了隐匿赃物而使用暴力。
望风者属于盗窃罪的共犯,其打伤保安的行为是属于当场使用暴力,并且造成了轻伤的损害,应当认定为转化型抢劫。而实施盗窃的人如果没有参加殴斗则仍然属于盗窃罪。

盗窃和故意伤害罪并罚的情况是在盗窃行为完毕后,不再当场,为实施报复将保安打伤的情况。

我认为3楼说的有道理,2个小偷共同犯罪,造成他人伤害,应该转化

  若在盗窃中,将携带的凶器向被害人加以显示或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凶器、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则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也是认为不是转化为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