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房屋继承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1:31:13
父亲去逝后留有一套房子被弟弟占去,现在不想和他打官司,在20年之内我还享有继承权吗?20年之内还能起诉吗?

如果房子没有变更产权人、过户,你的法定继承权还是有的。但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你不主张权利,那两年就过时效了。公不公证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2年内可以起诉,超出2年就丧失了胜诉权。

<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
超出2年不再受法律保护.

你的情况描述得太含糊。顺便说一句,假如某天你想起诉的时候,你拿的出有力证据,证明刚知道自己的继承权被侵犯的,完全可以提起诉讼。

要是你弟弟把房产过户再出卖你就很难再要求。
建议尽快协商,协商不成则起诉。

如果遗产一直没分割那就是共同共有关系,不受时效限制.北京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