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帮我分析一下这个民法案例?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7:44:09
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甲某、丙某,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乙某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
问财产如何分配?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产王某的2个儿子有权继承,王某同其女婿一起生活,女婿进到赡养义务的话也有权继承。王丙去世后,其财产王甲作为兄弟有权继承其财产。按理论说2个儿子、女婿各继承1万元,王丙死亡后其1万元由王甲继承。
法律依据?婚姻、继承法律法规

王某的财产由王乙的子女、甲某、王丙继承,王丙的财产由其妻继承.依据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