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100分 满意 追加100分 遗产继承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46:35
奶奶和爷爷结婚51年 育有一子 即为我父。

奶奶和爷爷结婚前是有家庭的,有2个儿子2个女儿共4人是和前夫所生。前夫死后,4个孩子随奶奶嫁给了我爷爷,此时他们的房子是奶奶和前夫的。

奶奶10年前老房子动迁,奶奶不要房子,拿了钱【动迁款】,分给了其中的2个女儿【和前夫所生】。

2个儿子【和前夫所生】一分也不给 和我爷爷所生的儿子就是我父亲也一分不给。

然后买了新房和我爷爷2人居住,产证是我奶奶的一个人的名字。

奶奶年纪大了,想要把房子留给我,所以爷爷奶奶和我3个人去做法律遗产公证。到了公证出说了前因后果,等过世后要把房子给我。去了3次,最后次去付了600元,公证人员把我请出了办公室,留2个老人,对他们说,你孙子不会照顾你们的,你们不如把房子捐了献爱心,不要留给孙子。奶奶无奈和爷爷匆匆离去就没办证了。

奶奶想把房子现在过户给我,但说实话她也不放心的因为有了公证处的几位同志提醒,所以我也没要求现在就过户。

但奶奶还是有意思要给我,就把我的户口迁到她的房子里了。户口里共3人户主是奶奶,爷爷 我孙子。

那我的问题是
1 奶奶 和 爷爷 过世后,我仅凭一个户口是否就是这房子的第一继承人,换句话说,我仅凭我的户口这房子从法律上讲就是属于我的了?

2 奶奶和前夫所生的2个女儿 2个儿子是否有权继承这套房子?

3 我应该怎样做才能在法律上毫无争议的继承这套房子?

满意追加100分
如果在房产证上 加上我的,名字。即产权人是奶奶 然后是我
爷爷产证上没名字的

等奶奶 过世后 除爷爷外其他人在法律上还有权利和我争这个房子吗?加100分

1 奶奶 和 爷爷 过世后,我仅凭一个户口是否就是这房子的第一继承人,换句话说,我仅凭我的户口这房子从法律上讲就是属于我的了?
如果你奶奶和爷爷,没有设立遗嘱把房子留给你,那么按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在世的情况下,你作为孙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户口对于继承没有任何影响。
2、奶奶和前夫所生的2个女儿 2个儿子是否有权继承这套房子?
有权。房子是你奶奶和爷爷婚后购买的,所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前夫死后,4个孩子随奶奶嫁给了我爷爷”,你奶奶和前夫所生的四个子女是你爷爷的继子女,继子女在法律上与亲生子女是一样的。四个子女对你爷爷的财产也有同样的继承权。如果你爷爷、奶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房子将会按照如下方式发生法定继承:第一,你爷爷或者你奶奶,其中一个人,暂时假设你奶奶百年以后,她的财产份额,即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会被继承分配,当然,也包括房子的一半。对于这一半,5个子女、你爷爷要均分。分割后的房产,你爷爷有7/12,5个子女各有1/12,没有你的份额。第二,你爷爷去世以后,对于这7/12,也要按照法定继承,5个子女均分。分割完成后,5个子女各分得7/60,加上原来的1/12,房子的最终所有权份额为5个子女各1/5。第三,如果5个子女先于你奶奶爷爷去世的,该子女的应得遗产份额由该子女的晚辈子女代位继承。
3、公证员竟然这样说“你孙子不会照顾你们的,你们不如把房子捐了献爱心,不要留给孙子。”公证员无权干涉你爷爷奶奶设立遗嘱,公证员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如果公证员还这样说,你可以记下公证员的姓名,执业证号,去司法局投诉他。
4、如果你要想继承房产,就必须由你奶奶、爷爷共同设立遗嘱。遗嘱可以自书、公证等方式设立。为避免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最好设立公证遗嘱。如果你奶奶爷爷对你有顾虑,可以在遗嘱中设立一定的条件,比如照顾爷爷奶奶,如果不照顾,那么无权继承之类的。如果设定了条件,在以后的生活中,你要是违反遗嘱中的照顾义务,就无权继承了。所以,你要保留好照顾老人的证据材料,避免以后发生争议。
5、我应该怎样做才能在法律上毫无争议的继承这套房子?
当然,从你的利益角度,避免发生争议的最佳方案是不在公证遗嘱中设立条件。但是为了让你爷爷奶奶安心,你应当自己手写一份书面承诺,直接交给你爷爷奶奶(不要附